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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哪些情况不适合人工流产

点击: 来源:呼和浩特妇科医院 编辑日期:2022-04-05

 

 

  很多意外怀孕的呼和浩特妇科医院以及有特殊情况的孕妇在选择流产方法的时候,都毫不犹豫的选择人工流产的方法,因为这种流产方法给孕妇带来的痛苦较小,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人工流产这种方法也有很多的孕妇是不适合这种方法的,下面就介绍一下不适合人工流产的孕妇有哪些。

  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上面就是为大家介绍的不适合采用人工流产的一些情况,孕妇在选择流产的时候应该要选择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身体尽量少的受这种手术带来的伤害,还有能够尽量的减少由于流产带来的一些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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