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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中医院呼和浩特不能做药流的情况有哪些呢?

点击: 来源:呼和浩特妇科医院 编辑日期:2020-11-07

【呼和浩特妇科医院】呼和浩特不能做药流的情况有哪些呢?

  意外怀孕后又不想要,害怕隐私泄露的女性通常会自行用药流产。但是药流隐患大,且并非人人适合,女性流产前务必前往正规妇科医院检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那么,呼和浩特不能做药流的情况有哪些呢?下面是呼和浩特二轻医院医生的介绍。



  呼和浩特不能做药流的情况有哪些呢?


  1、孕妇的年龄不能超过40岁,这是因为药流所用的药物会影响内分泌,40岁以上女性的卵巢处于衰退阶段,如果受药物的影响,可能会出现月经紊乱,甚至提早绝经。


  2、如果女性原本就有内分泌疾病、肝或肾功能异常、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高血压等,就要减少做药流。


  3、女性如处于急性疾病期,以及做过人流、生育过的女性也不可以选择药流。


  4、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患者,要减少做药流。


  5、长期服用下列药物:抗癫痫药、抗忧郁药、巴比妥类药物等慎用。


  6、可疑宫外孕者,要减少做药流。


  温馨提示:一般药流只适合怀孕49天之内的女性,超过这个时间段就不适合做药物流产了。除了要关注药流的时间外,药流安心隐患大,建议女性选择正规妇科医院,制定科学人流方案,以保护自身生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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